1、城市垃圾分類
2月19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全文正式公布。條例將通過法律的強制性,推動垃圾分類,包括固化共識性的管理要求、明確各類責任主體、強制源頭減量、落實分類體系的全程監管等,條例將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據介紹,2019年,上海市將以條例實施為契機,實現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區域全覆蓋,力爭70%居住區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現達標創建。
2019年4月1日,河北省人民*辦公廳出臺《河北省人民*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雄安新區要建立具有先進水平的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按照“無廢城市”標準規范做好規劃設計和建設。實施范圍主要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雄安新區(含容城、安新、雄縣)城區,2022年冬奧會張家口賽區范圍內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范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相關企業和居民社區。
早在2017年,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就聯合發布《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國務院辦公廳進行了轉發(國辦發〔2017〕26號),2018年6月14日,住建部再次發布《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暫行辦法》(建辦城函〔2018〕304號),辦法適用于國辦發〔2017〕26號文件確定的重點城市城區范圍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此次北京、上海等城市出臺具體垃圾分類政策,確定分類的范圍、時間表及目標。
2、鋼鐵行業超低排放
4月29日,生態環境部等5部委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意見要求推動現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目標到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顯進展,力爭60%左右產能完成改造,有序推進其他地區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國力爭80%以上產能完成改造。
具體政策包括:(一)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有關稅法。按照環境保護稅法有關條款規定,對符合超低排放條件的鋼鐵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待遇。應稅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低于污染物排放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環境保護稅;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環境保護稅。落實購置環境保護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二)給予獎勵和信貸融資支持。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給予獎勵。企業通過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污權,可用于市場交易。支持符合條件的鋼鐵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超低排放改造等領域。(三)實施差別化電價政策。嚴格落實鋼鐵行業差別化電價政策。對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省級*可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或交易電價基礎上實行加價政策。有條件的地區應研究建立基于鋼鐵企業污染物排放績效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推動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四)實行差別化環保管理政策。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企業實施差別化應急減排措施。其中,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燒結、球團、煉焦、石灰窯等高排放工序應采取停限產措施。重點區域內要進一步強化差別化管理,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在黃色預警期間,燒結、球團、石灰窯等高排放工序限產一半;在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燒結、球團、石灰窯等高排放工序全部停產,煉焦工序延長出焦時間,不可豁免。當預測到月度有3次及以上橙色或紅色重污染天氣過程時,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實行月度停產。未實現清潔運輸的鋼鐵企業要制定錯峰運輸方案,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重點區域內的鋼鐵企業,除采用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外,在橙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原則上重型載貨車停止運輸。(五)加強技術支持。生態環境部等研究制定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相關技術指導文件,適時修訂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鼓勵大氣污染嚴重地區出臺鋼鐵工業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標準。支持鋼鐵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環保工程技術公司等合作,創新節能減排技術。鼓勵行業協會等搭建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交流平臺,促進成熟先進技術推廣應用。
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是繼電力行業后又一要求實施超低排放的行業,從文件可以看出,將企業生產投入與稅收、電價、環境質量直接掛鉤,這將大大提升鋼鐵企業加大環保治理投入的積極性。鑒于2018年度國家供給側改革的有利推進,鋼鐵企業的營收、利潤都有亮眼表現,未來一段時期鋼鐵企業的大氣治理市場需求將得到快速推進,環保企業面對新的市場需求,需加強針對鋼鐵行業的技術研發,提供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3、無廢城市
2018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國辦發〔2018〕128號)。《方案》指出,“無廢城市”是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為,堅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以大宗工業固體廢物、主要農業廢棄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險廢物為重點,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個左右有條件、有基礎、規模適當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圍內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到2020年,系統構建“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探索建立“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制度和技術體系,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無廢城市”建設示范模式。
從生態環境部4月份例行記著招待會獲悉,廣東省深圳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安徽省銅陵市、山東省威海市、重慶市(主城區)、浙江省紹興市、海南省三亞市、河南省許昌市、江蘇省徐州市、遼寧省盤錦市、青海省西寧市等11個城市確定為“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城市。此外,河北雄安新區(新區代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區代表)、中新天津生態城(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澤縣(縣級代表)、江西省瑞金市(縣級市代表)作為特例,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試點一并推動。
無廢城市并不是意味著不產生固廢或危廢,而是實現源頭大幅減量、充分資源化利用和安全處置。但目前我國固廢處理實行資質管理及特許經營,工業企業自行進行固廢的資源化利用是否合法,企業是否具備相應的處置、利用能力,以及資源化后產品安全性如何評估等一系列問題需要通過試點進行探索。筆者理解這是環境管理思路上一次有利探索,通過鼓勵排污企業在非公共環境空間進行固廢的處理處置,提升資源化利用效率,解決現行危廢資質管理思路下,依靠有資質環保公司進行固廢處置的管理模式。
4、減稅
2019年3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工作報告》責任分工,強調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全年發展目標任務。為發揮減稅政策對改善民生和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支持作用,會議決定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019年4月13日,財政部聯合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明確第三方防治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二)具有1年以上連續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實踐,且能夠保證設施正常運行;(三)具有至少5名從事本領域工作且具有環保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或者至少2名從事本領域工作且具有環保相關專業及以上技術職稱的技術人員;(四)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營服務的年度營業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五)具備檢驗能力,擁有自有實驗室,儀器配置可滿足運行服務范圍內常規污染物指標的檢測需求;(六)保證其運營的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標能夠連續穩定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要求;(七)具有良好的納稅信用,近三年內納稅信用等級未被評定為C級或D級。
據了解,目前只有小部分的環保企業,如碧水源、聚光科技等設備制造類企業獲得了15%費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資格。垃圾焚燒、水處理等運營服務類的大部分企業仍舊執行25%的稅率。此次給予環保行業企業減稅優惠,非但能夠大大降低環保企業的稅費負擔,對于污染防治企業的實際業績利潤提升(平均3%~6%)也意義重大。
5、長江駐點
2018年12月31日,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計劃》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兩手發力”,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三水共治”,突出工業、農業、生活、航運污染“四源齊控”,深化和諧長江、健康長江、清潔長江、安全長江、優美長江“五江共建”。
2019年2月28日,生態環境部與三峽集團簽署了長江大保護戰略合作協議,支持流域區域水質目標管理、重點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解決方案、生態環境保護智慧決策平臺等3項重點任務。2019年3月,共有300家優勢科研單位、5000余名科研工作者,向長江干流沿線和重要節點58個城市進行駐點研究和技術指導。以長江流域現存12個劣Ⅴ類國控斷面為重點,力爭2020年底前國控斷面基本消除劣Ⅴ類。以長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為重點,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湖北、四川、貴州、云南、湖南、重慶、江蘇等7省市為重點,對“三磷”(即磷礦、磷化工企業、磷石膏庫)企業達標排放治理,支撐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8大專項行動。整體來看,2019年前4月,環保的熱點細分領域在固廢領域,包括垃圾處理及城市垃圾分類、固廢資源化利用等問題。中國是目前世界上固體廢物產生量大的國家,每年新增固廢100億噸左右,歷史堆存總量高達600-700億噸。陸續出臺的城市垃圾分類、無廢城市試點等政策,目的是更好對垃圾進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解決垃圾圍城等問題,未來這一領域的市場需求依然很大。